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如何办理成都入户?(材料+时限+机构)
获得“成都人才绿卡”者将落户成都:
前提条件:
获得“荣成市人才绿卡”且非本市户籍的人员,按其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所有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户籍。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荣成人才绿卡;(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供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为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直系亲属户口提供: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入境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集体户的提供:单位的接收函,本人没有房子的证明材料。(原文)
集体户人才提供:本人无住房证明材料。(原文)
备注:
1.省内居民搬家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年迈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考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3、转为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房。
4.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户籍证免费(丢失、遗失、补办4元/张)。
办理时限 :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公室:报名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入境地区(市)县公安制证中心(郊区(市)县无制证中心的到派出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备注:户籍业务原则上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户籍业务的,代理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的户籍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各区(市)县公安局可以受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