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迁出办事指南
成都如何迁出户口?
先决条件:
【/s2/】取得本市以外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毕业生需要将户口迁出的。
所需材料:
1.移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文)
2.《准予迁入证明》(取得准予迁入证明的规定);(原文)
3.《录取通知书》)(由高校录取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报到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可前往住所地公安办证中心或住所地“一站式服务”办证处。
收费标准:
居住证首次免费(丢失、遗失、补办4元/张)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关于四川省物价局编号国发[1996]132号《关于启动新的户籍管理办法收取证照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关于调整户籍证、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财行发[1994]230号)
处理时间限制:
信息齐全,现场处理
办公室:
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
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郊区(市)县无办证中心的派出所)
联系方式:
028-68382288
办公时间:
平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国务院关于批准公安部办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
备注:
户口登记原则上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户籍业务的,代理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的户籍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各区(市)县公安局可以受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