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如何办理成都户口?
退休人员办理成都户口指南:
过程:
1.被申请人自愿在我市定居。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有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请材料。
前提条件:
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市,并在本市拥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退休人员。包括因为参军、知青下乡、上学等原因迁出城市的。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1.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收回(留下)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注销本市户口的证明材料或者本人档案的记载;(原件和复印件)
5.提供本人住房: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为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直系亲属户口提供: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入境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居民申请迁址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年迈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考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3.请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居住证首次免费(丢失、遗失、补办4元/张)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关于四川省物价局编号国发[1996]132号《关于启动新的户籍管理办法收取证照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关于调整户籍证、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财行发[1994]230号)
处理时间限制:
信息齐全,现场处理
办公室:
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
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郊区(市)县无办证中心的派出所)
联系方式:
028-68382288
办公时间:
平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国务院关于批准公安部办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
备注:
户口登记原则上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户籍业务的,代理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的户籍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各区(市)县公安局可以受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