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处理
南京非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操作过程如下:
①登录“江苏智慧社会”APP,点击“全部-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理赔”。
②申请通过后,登录“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模块申请转移。转移经办机构同意接受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可以登录“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模块申请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转移。
柜台处理
南京市非登记失业人员选择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其他城市,持转入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转移受理函到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