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社保要求
天津积分落户社保要求
被天津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在津投资兴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及相关人员在本市依法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连续缴费满1年是指:上半年提出申请的,应于上一年12月31日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下半年申请的,当年6月30日前要交满12个月。
注:申请人同时在本市和外省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申请积分落户。经调查隐瞒相关信息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
参加社会保险会按险种打分:
1.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最高积22分/年。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10分)、基本医疗保险(3分)、失业保险(3分)、工伤保险(3分)、生育保险(3分)。
2.缴费满36个月的,自洋洋得意满36个月的次月起,每年最高记28分。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12分)、基本医疗保险(4分)、失业保险(4分)、工伤保险(4分)、生育保险(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