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内异地就医取消了吗?
自2021年9月1日起,河北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全省所有统筹地区选择已开通异地住院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无需备案。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结算的,按参保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河北人民将享受三大红利
便利奖励
《通知》要求取消河北省内所有异地就医记录。参保人可在全省所有统筹地区按规定选择已开通的异地住院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无需备案,实现河北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同时,考虑到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结算的人群,保留人工结算通道。
惠民红利
《通知》明确规定河北省参保患者在河北省其他统筹地区住院治疗时,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执行同级医疗机构同比例治疗政策。在河北省所有定点医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受益于民
《通知》明确,河北省市外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直接结算限定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各统筹地区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数量限制。河北省所有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定点由各统筹地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