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转移接续参保凭证如何打印?
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领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在停保次月10日后,在自助机打印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转出证明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医疗保险在2010年1月1日之前必须没有异地转移的医疗保险关系;
2.生育保险应在2013年6月以后(含2013年6月)在厦门缴纳。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关系转出前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关系转出后将不能办理。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请在停保后的次月10号以后到窗口办理。
二。申请材料
医疗保险电子证书、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描述:
自助机办理:使用转出申请人的社保卡(因业务涉及个人待遇,需携带原件核实个人信息)或二代身份证在自助机上读取信息,输入转出申请人的住址、户籍类型、联系电话,根据提示打印保险凭证。
办理窗口: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转出并由代理人办理的,应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处理过程
(一)在线处理
入口:“厦门医疗保障”小程序(点击此处进入)
操作步骤:①登录;②点击首页底部的“服务”菜单栏;③在“我要办”一栏下选择“开具保险证明(医疗)”。
办理流程:
(二)离线窗口处理
1。接受
办理人:窗口办理人/自助办理时限:当场。
审核标准: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结果:窗口受理: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当场核对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保险凭证。自助:参保人填写基本信息,提交转出申请。系统会自动生成参保凭证,参保人自行打印。(参保人自行办理的,无需向窗口提交材料)
2。第号决定
办理人:审核人:办理时限:当场。
审核标准: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结果:当场打印保险凭证。
办理流程:
四。窗口处理
五.收费
免费
六。承诺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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