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入户联系函的条件

成都入户联系函的条件,第1张

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存根

编号:XX(20 )000-00001

进入成都人员的联系信(存根)

根据成办发〔2017〕50号、成委办〔2020〕10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认定身份证号码(或护照代码)为:,符合以下入户条件,已()随迁。现在,我们正在申请户口。

收款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年日

编号:XX(20 )000-00001

进入成都人员的联系信

公安局:

根据成办发〔2017〕50号、成委办〔2020〕10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认定身份证号码(或护照代码)为:,符合以下入户条件,已()随迁。现在,我们正在申请户口。

1.中央驻蓉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本省按权限调动和招(聘)用本市工作。

2.工作单位已落实在本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及其未参加工作的配偶、子女。

4.军嫂安置在成都的企业。

5)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XX单位(盖章)

年日

(注:此信有效期为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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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220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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