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零星报销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材料
★医疗费用医保结算票据原件(异地提供的医疗费用票据)
★根据申报费用的性质,提供以下材料:
住院:出院小结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特慢门: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门制度: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抢救: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死亡证明)。
温馨提醒:以上材料将全部存档。除医保结算票据(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票据)需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不符合报销条件的申请材料将退回申请人。
接受的时间和地点
除法
接受时间 | 地址 | 城市层面
每月1日至10日的工作日 | 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东楼零星报销柜台 | 江宁区
工作日 | 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2号市民中心C区2楼社保大厅 | 溧水区
工作日 | 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二楼 | 高淳区
工作日 | 高淳区惜春镇振兴路229号社保中心二楼大厅 | 浦口区
每月1日至24日的工作日 | 浦口区江浦街道香山路4号市民中心B座 | 六合区
每月1日至10日的工作日 | 六合区龙池路333号市民中心三楼25-30窗口 | 江北新区
每月1日至10日的工作日 | 江北新区高辛丽景路2号政务大厅;大厂徐东南路69号 | 温馨提醒:市本级(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灵活就业的参保人员可向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