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材料及流程
【/s2/】《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令第58号)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1月1日取消上海市暂住证。原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有效期满未续签的,持有人可在有效期内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居住证申请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上海合法住所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购买的房屋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在本人或近亲属的出租房居住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住单位或学校宿舍的,提供单位或学校人事或保卫部门出具的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购买或租赁的房屋的,还应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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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条件
居住在本街道、镇(乡)辖区内,非本市户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境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