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注销了还能重新激活吗
居住证注销后,原证作废,可以重新办理居住证。
或者单位人事专员持相关材料申请注销最后一个居住证受理点(有随迁证明的必须一并注销)。上海市居住证一旦取消,主证和随证持有人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什么情况下会注销上海市居住证?
(一)持证人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2)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居住证要求的;
(3)持证人已转入本市常住户口;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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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条件
《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予以注销:
(一)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居住证》的;
(二)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居住证》要求的;
(三)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部门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直接注销:
(一)持票人未在60日内办理背书手续的;
(二)持证人已转入本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