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创办创业企业、合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和毕业5年内),可申请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1.高校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和毕业5年内)在长沙创办创业企业;
2.合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3.吸纳2名及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经营场所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