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投靠落户政策
孩子们求助于他们的父母
父母一方在武汉有常住户口,在汉有自有住房。其子女(未婚、20周岁以下或22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可申请投靠父母。
父母投靠子女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在汉有自有住房,父母(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可为子女申请落户。
夫妇带着他们的孩子搬家
1。中心城区:夫妻一方为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已登记满五年并拥有自有住房的,其配偶可申请夫妻投靠并随子女随迁(随迁子女应未婚,20周岁以下或22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2。新城区、开发区:夫妻一方在新城区(开发区)有常住户口并拥有自有住房的,其配偶可申请夫妻投靠并随子女随迁(随迁子女应未婚,20周岁以下或22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投靠亲戚
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者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向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申请避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