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全日制大专毕业生落户年龄
35岁以下;
前提条件
35周岁以下普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在国外取得学历的,非本市户籍的,可凭毕业证在成都市东部新区及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落户。
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市、金堂、大邑、浦江。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由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市人才服务代码”;(http://www . rc1 14.com/,市人社局指定网站)
4.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姓名)或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入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集体户主首页,空白色内页,本人在东部新区及郊区没有住房的证明材料(集体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