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正式落地!异地贷款证明将可互认

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正式落地!异地贷款证明将可互认,第1张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

一、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1.在苏州市吴江区和嘉兴市嘉善县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2.申请人是主贷款人本人及其配偶。

3.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无其他有效提取业务。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二。处理地点: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

三。搬运要求

(1)第一次处理

1.原始鉴定材料:

(1)本人已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2)委托: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能够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的材料,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②受托人不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提取原始证明材料的理由:

(一)付款人与主贷款人关系的证明;

(2)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所购房屋为期房预告登记证明);

(三)借款合同;

(4)当月申请提取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证。

3.我名下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账户的借记卡)

(2)续。

1.原始鉴定材料;

(1)本人已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2)委托: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能够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的材料,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②受托人不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付款人与主贷款人关系的证明;

3.申请每月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证。

4.我名下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账户的借记卡)

四。处理过程

提供个人必备材料——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六。注释

业务需要保留身份证明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代理人扫描、打印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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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215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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