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窗口机动车补换号牌材料一览
1.机动车号牌申请表(公车单位委托人签字,私家车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拍卖,或者经仲裁机构依法仲裁,或者原机动车所有人在现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转移登记时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 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证明原件;
4.属于续保的,还应当提供原机动车号牌;
5.属于遗失部分的,还应当提供剩余的全部机动车号牌;
6.车辆登记为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