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入户条件及程序

卖茶叶2022-08-17  16

2022广州黄埔区新入户奖励申请指南(含入口)

2022年3月4日更新

补贴标准

新房奖励为一次性发放,标准如下:

(一)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5万元;

(2)硕士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内外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3万元;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万元。

报告时间

全年接受。

适用范围

申请新入户奖的对象为首次进入黄浦区,并在黄浦区从事科技创新和服务的企业或各类机构工作的人才。

从事科技创新和服务的各类机构是指与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共建协议的重大创新平台、新型RD机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

且申请人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一)单位条件

工商注册、税务管理关系、统计关系在黄浦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独立核算,经营范围不包括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除外)。

(二)进入黄浦区的条件

户籍时间应在2017年5月17日之后且申请人在黄浦区居住不超过3年(此前迁入本市高校集体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户籍由学校集体户迁入黄浦区的,视为其首次户籍)。入户时间从户口本个人页迁入黄浦区之日起计算。

(三)学历和学位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或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四)社会保障支付条件

入户后在申请人单位工作,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申请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单位,社会保险费未缴纳或未汇缴。

(五)年龄条件

高级职称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职称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时上一年的12月31日。

(六)其他条件

1、从事科技创新和服务的各类机构,申请人必须是未纳入编制管理的机构。

2.人力资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是在黄浦区公司具有中高层管理职务和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的本公司非劳务派遣人员。

申请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10人才”新家园奖申请表原件(表格须电脑填写,双面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的,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与本人页、集体户口簿应提供街道(镇)出借的有效户口簿第一页,户口簿第一页与个人页上的批号、账号一致)。

3.以学历和学位条件申请,必须提供:

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并打印的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②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证书及网上查询结果或其网上申请直接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有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4.申请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表复印件须经档案保管部门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5.在黄浦区工作单位连续缴纳一年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缴费历史清单(打印完整至申请当月)。

6.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号或有效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必须是广州本地银行或银行广州分行的一类账户。银行卡的正反面必须合并到一页上传。如果账号没有扫描清楚,要在空空格处标注卡号信息)。

7.申请新的家奖承诺书(企业)(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8.申请新家奖承诺书(申请人)(手写签名,按指纹加盖单位公章)。

9.收款确认函(附表须用电脑填写,双面打印,手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企业“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企业纳税证明材料(网上税务局打印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12.统计关系的证据:

①“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表和财务状况表,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提供最近一期月报和上一年度年报;

②“限额以下企业”(未达到限额以上或达到限额以上但尚未办理整合手续的企业),在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信息如有变更,由企业提供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黄浦区各镇(含生物岛)统计机构联系方式(点击下载)

(二)工作单位为从事科技创新和服务的各类事业单位,须补充与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共建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人力资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是公司在职人员,需补充与所在公司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近一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在职工作证明、岗位聘任通知文件(公司岗位公告文件)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申请材料须以彩色扫描统一格式原件上传至系统(要求:PDF格式,正面朝上,以扫描件原件名称命名,内容完整清晰)。

申报流程

(1)系统应用账户开通

申请人和工作单位分别登录黄埔人才指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s://hprczs.hp.gov.cn,以下简称“人才指标综合服务平台”),注册个人和工作单位账户。

注意:请确保帐户注册信息准确无误。一旦填好,就不做修改,直接包含在申请信息中。

(二)申请

申请人登录人才指标综合服务平台按指南要求填写新居奖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彩色扫描原件),交工作单位审核。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的新家奖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人才工作一站式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三)初步审判

一站式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直接显示在系统中。如果系统显示“退货更正”并注明退货原因,则根据退货原因再次修改。

(四)审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完成所需材料的审查。

(5)宣传和拨款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人才指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s://hprczs.hp.gov.cn)公示7天。

2.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新家园奖励监督邮箱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经办人将对举报人信息及其反映的信息严格保密,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取消奖励资格。

3.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影响发放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收货地址和电话号码

通过网上“黄埔平台指标综合服务平台”申请,网址:https://hprczs.hp.gov.cn。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申请人必须到人才工作一站式工作人员受理窗口现场核对材料原件。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蓝欣街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

电话:(020)82510745

电子邮件:Globaltalent@vip.163.com

描述[/S2/]

(1)主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8楼818室

监督电话:(020)82185953

新家园奖励监督邮箱:www.ruhujiangli@163.com

(二)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集聚“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申请要求。,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虚假承诺、隐瞒、欺骗、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需要取消的情形的,永久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所在单位应当已获得新家园奖励,有关部门有权取消奖励资格,停止发放奖励,追回新家园奖励资金,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集聚“黄埔人才”政策申请的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尚未兑现完毕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已履行两期新出台的入户人才住房补贴的,不再享受本细则新入户奖励政策。

(4)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人才奖励办法》的同一事项,符合黄埔区其他政策规定(包括上级部门要求黄埔区支持或承担资金的),按照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本指南涉及的税费由申请人承担,奖励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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