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务工人员落户是个人户还是集体户
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以下简称“长沙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1年,可申请将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迁入所居住的市区。
长沙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是个人户还是集体户?(附落户申请材料)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留个人账户还是集体账户。
1。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
2。如果已经在亲友家落户,需要提交亲友(必须是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户口簿和同意迁入本户的书面意见。同时,需要在户口簿上明确登记相关亲属关系,但迁入地户籍管理机关无相关信息登记的,也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在租赁房屋所在地落户的,需提交公有住房租赁证明或私有住房租赁登记证明、租赁协议、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同意迁入房屋地址的书面意见;
4。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合法稳定就业的证件和单位介绍信或同意接受迁入户口的书面意见;
5。如果无处挂账,可以在单位所在地或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迁入公共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