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成都


成都市社保补缴指南

付款条件

单位:

单位自查或漏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为该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能按时申报需要中断缴费的,该单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人:

被保险人死亡后,未及时申报暂停医疗,动用了不应享受的个人账户基金。

补充材料

单位:

1、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编制内人员提供招聘手续、工作调动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表》;

3.编外人员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原始记账凭证、工资表、载有员工工资表的合订本,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社保审核意见等相关资料;

4.单位还需要提交职工缴费的书面申请。

个人:

1.被支付人的社会保障卡。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支付流程

单位:

单位填表申请缴纳社会保险费,先由工作人员审核;

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

办理员工各险种的缴费业务,开具收款或现金/支票单据。

个人:窗口工作人员会直接办理。

办理时限和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立即办理。

手续费:免手续费。

搬运地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二楼服务大厅。

电话: 028-87706992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和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及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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