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毕业生落户武汉
申请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大专以上学历(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可申请落户。
工作流程
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审核→办结→派出所备案。
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登记)(必填)
2.居民户口本首页和我的页面(必填)
3.原始文凭(必填)
4.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学校学历证明报告,或Xuexin.com学历证明电子登记表,或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证明或学位证书);(必需)
5.居住证明(包括自有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或协议、借款证明、单位证明)、关系证明、自有房屋房屋结算同意书(有户口的房屋为户口簿)(必填)
6.如果您的配偶和子女随您一起迁移,您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7.企业负责人照片(持户口登记表的申请人自画像)(必填)
收费标准:免费。
承诺期:2个工作日。
二。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武汉
申请条件
1.武汉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报考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毕业生);
2.外地毕业生来汉就业不满1年,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本市新城区毕业生在中心城区和开发区就业不满2年的。
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登记)(必填)
2.被落户人身份证正反面(必填)
3.拟落户人员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必填)
4.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必填)
5.《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技工学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必填)
6.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自有房屋在集体单位或社区公户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供单位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借款证明。
7.企业负责人照片(持户口登记表的申请人自画像)(必填)
收费标准:免费。
承诺期:3个工作日。
三。高校毕业生回原籍落户
申请条件
武汉生源学院毕业生回老家定居。
注:1。户口在学校和出国人员管理中心集体户,可以申请回原籍;
2.户口在外单位集体户或人才集体户的,户口回汉原籍。
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登记)(必填)
2.拟落户人员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必填)
3.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必填)
4.原始销户记录(必填)
5.父母户口簿或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必填)
6.学校集体户、境外人员管理中心回原籍需要提供:迁移证明(省外)。
7.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回原籍需要提供:商(创)业证明。
8.企业负责人照片(持户口登记表的申请人自画像)(必填)
收费标准:免费。
承诺期: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