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及程序

炸酱面用什么酱2022-08-17  17

武汉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条件及材料

夫妻投靠武汉中心城区及其子女随迁落户条件:

1.受信方为本市中心城区户籍人员;

2.夫妻双方登记结婚满1年;

3.在本市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4.如仍需随子女落户,随迁子女应未婚,20周岁以下或22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注: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景区、东湖高新区关东、铁脊山所、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辖区。

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登记用)》(必填)

2.被收容人员户口簿的首页和本人页(必填)

3.拟落户人员的户口簿正面和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正面和背面(必填)

4.结婚证(必填)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1)在自有房屋定居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明。(2)合法出租房屋的,提供出租房屋备案证明和租赁合同;(3)住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证明。)(必需)

6.随行子女的关系证明。(应提供相关证明(件):(1)户籍信息原件;(2)出生医学证明。子女与父母关系不能体现在同一户口簿的,或者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在国外出具的,应当由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由国内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3)独生子女证;(4)人事档案简历。如无《出生医学证明》,可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人事档案原件简历(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学籍档案原件(加盖学校公章);(5)亲子鉴定。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提供具有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6)配偶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有抚养权的子女随迁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专用章),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子女抚养权变更文书、公证书等。)

7.企业负责人照片(持户口登记表的申请人自画像)(必填)

收费标准:免费。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处理地点:

名称: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

地址: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窗口。

电话:027- 8539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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