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报销对象
报销对象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报销条件
首次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个人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疗保险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搬运材料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表;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必须开专用核算表,已联网的医院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开专用核算表;
4.财政、税务部门监制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
6.中药复方;
7.出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