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席技师”补贴申报对象一览
申请人是在我市各种所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生产一线从事技能工作、服务的高技能人才。已获得东莞市“首席技师”荣誉称号者,不得重复申请。同时,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高超的操作技能,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有突出贡献,年龄在55周岁以下,在我市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能。创造了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二)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或重大技术创新,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企业技术改造中,消化和利用进口高新技术设备,掌握关键技术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和安全隐患,消除常见质量问题,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
(三)在编制国家标准技术、工作方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四)能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徒弟。多名学徒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近五年内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省、市级高技能人才特别荣誉称号的;
(6)全国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和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得者,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得者,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