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才安居的对象是什么?
在《东莞市人才住房办法(试行)》中,人才住房政策的对象如下: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列入市人力资源局紧缺专业人才名单,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或服务协议,符合在我市创业的资格和技能的各类人才。
换句话说,学历的限制没那么大。不要求是全日制本科,只要你具有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列出的紧缺专业人才名单中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作为职业资格即可。值得一提的是,这里对全日制大专学历没有具体要求,大大降低了门槛。
同时,只要符合资质或技能,在东莞创业的人才也属于人才范畴,也纳入东莞人才住房政策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