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范围
1.依法应当在本市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船。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但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船。
3.未在本市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但在本市保险机构办理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机动车。
收款人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北京市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规定的车船(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