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职后提取公积金的过程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有两种申请方式:
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结算。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仔细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账户登录”或“短信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未在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登录前需注册。)
第二步,选择提取项目,输入提取信息。
①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在“提取公积金”页签中点击“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界面。在新增申请列表中点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由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在“基本信息”一栏下,系统会自动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并上传《伤残鉴定报告书》的原始影像资料。
②在“收款人账户信息”一栏下,选择【收款人公积金卡开户银行】,系统会自动显示对应的公积金卡号。
③申请人若想使用自己的另一张银行卡(应是北京地区发行的一类银行结算账户)提取,应先点击页面左侧的【公积金卡维护】按钮,选择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卡的“银行名称”,输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钮,添加成功。后续流程从“第一步、第二步”开始,可以继续办理。
注:每个实缴职工可以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卡,每家银行限购一张。
第三步:个人授权和承诺。
阅读并核对个人信息核实授权和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执。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果要保留申请回执,点击“打印回执”,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执。如需查询业务经办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
第五步,检查进度。
①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在页面左侧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记录”,查看申请进度。
②如果“申请进度”为“已批准”,提取的资金将转入申请人的公积金卡账户。
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
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或受委托的银行代理机构办理。
提供的材料有: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
(2)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原件;
(3)撤回申请人已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授权及承诺书》(应由单位经办人提供);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单位经办人办理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