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判刑后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北京的公积金宣判后可以提取吗?
答: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任职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时,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现场处理所需的材料
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我处理了: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人民法院的原判决。
②经办人: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二)人民法院的原判决;
(3)撤回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及承诺书》;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他人办理:
(一)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人民法院的原判决。
经办机构、地址、电话和办理时间
现场办理:可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的代理机构。(点击查看机构地址)
网上办理:工作日8:30-19:00,周六10: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诺时限:1小时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存款人按照分中心规定办理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