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继承人提取公积金流程
1.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到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
第一步,登录系统。
如果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的注册用户,可以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的“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仔细阅读登录提示,然后点击【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账户登录”或“短信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未在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登录前需注册。)
第二步,选择提取项目,输入提取信息。
①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在“提取公积金”页签中点击“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界面。在新增申请列表中点击“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进入申请页面。
②在“已故信息”一栏下,输入已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后,系统会自动显示已故缴存人的相关信息。需要上传死者“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的影像资料。
③在“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信息”一栏下,选择与已故存款人的关系,上传“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相关图像信息。
④在“收款人账户信息”栏下,选择“收款人账户名称”,系统自动显示对应的公积金卡号。点击“银行号查询”,选择相应的银行。选择“归集公积金卡或储蓄卡银行”,系统会出现下拉菜单。选择银行并输入卡号,也可以将提取的资金打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积金卡号。选择“银行号查询”可以准确或模糊地查询所选银行卡发卡机构的银行号。
第三步是个人授权和承诺。
阅读并核对个人信息核实授权和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执。
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执”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执。如需查询业务经办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完成申请。
第五步,住房公积金柜台查询办理。
或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单位经理:
①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证明回执复印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
③死者的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原件;
(4)确认继承人、受遗赠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
⑤单位经理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单位经理必备);
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书和承诺书》(应由单位经办人提供)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或受委托银行代理机构办理。
2、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
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单位管理人应持以下材料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或受委托银行机构办理:
提供的材料有: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3)确认继承人、受遗赠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授权书及承诺书》(单位经办人提供);
(5)单位经理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单位经理需)。
提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授权书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