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识别标准
在武汉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时间距积分落户申请时间365天)及以上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积分申请条件,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累计汇缴满12个月,不含异地公积金逾期缴存和转移。每12个月汇款累计3分,不足3分不累计到当月。
所需材料
以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的记录为准。
索引内容和分数
在本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1年积3分。
基本分数
最高分30。
审计评分股
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