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专户转移至录用单位具体方法
一、适用范围:
“封存专用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被单位录用后,新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二、搬运地点:
就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或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
三。搬运要求:
1.用人单位到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时,需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份(第一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2.个人到管理部门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填写完整的集中封存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转移受理单;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的,受托人应当是委托人的配偶或者直系血亲。受托人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证明原件;
(3)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5)转入单位(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处理流程:
1.用人单位流程:单位提供必备材料——中国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或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审核办理;
2.本人办理流程:本人提供必备材料——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审核办理。
动词 (verb的缩写)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不超过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