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养犬要收年费管理费吗
《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东莞市养犬不收犬类管理费(年费)。
犬只登记服务机构应当自收集全部犬只登记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为犬只编制全市唯一序列号,免费植入电子犬只标识,发放智能养犬许可证。本市实行养犬备案制度。养犬人应当自养犬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养犬备案服务机构备案。本条例公布前已经养犬的,应当在本条例公布实施后六十日内向备案服务机构备案。
养犬人应当依法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取得证明。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养犬管理电子档案,记录下列事项:
(一)备案、变更和注销;
(二)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
(3)对伤人的犬进行医学观察;
(四)处置患狂犬病的犬只;
(五)养犬人因违法养犬被举报、投诉、处罚的;
(六)犬只伤害情况;
(七)犬只尸体的无害化处理;
(八)其他应当记录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