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三项社保费申请缓缴需满足那些条件?
北京企业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缓缴按有关规定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
1.参保单位确认并承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最近1月份经营(财务)收入较2019年第四季度月均经营(财务)收入下降50%以上(企业单位数据报税务机关,其他类型单位数据报会计报表)。
2.参保单位未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
3.参保单位承诺并保证在缓缴期届满前及时缴费。
4.参保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按月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与职工协商同意个人缴费代扣部分可以同时递延的,递延期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额不计息。
办理入口: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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