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以营业执照(登记证)的发证机关为准,到相应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登记。
审核:经办机构即时受理用人单位填写的失业保险登记表及相关证明、资料,企业即时完成,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参加失业保险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失业保险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开通网上申报的说明到单位。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一次性要求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