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条件
问:在北京领取失业保险有条件吗?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符合失业保险规定,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就业不因我的意愿而中断。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以下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
①进行失业登记时,请确认本次失业后个人档案信息已转移到街道、乡镇(可以通过传真、电子照片等方式先接收、转移失业人员的档案信息。,待疫情解除后再办理相关档案移交手续)。
②未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需要打印该证的,可在疫情解除后申请办证或补证。
③在申请失业保险金之前,必须先成功登记失业,然后才能申请。
温馨提示:以下情况应及时停止失业保险支付:
(1)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重新就业的;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服兵役的;
(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移居国外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