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保外地就医报销流程
一、异地就医备案:
2017年,医保实现全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各省市已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外省市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到重庆所有已接入全国异地就医平台的医院刷卡结算。(重庆也可以吃社保卡去外地就医。)
注:参保人就医前应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二。居民医保个人垫付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与我市就医地建立实时结算平台前,先由个人支付,然后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居住地街镇卫生院按本市有关规定审核支付:
1.医疗机构所在地财政或地税部门出具的发票原件(医院盖章);
2.加盖新鲜印章的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入院记录(手术记录随手术提供)、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各种检查报告;
3.住院费用总清单(医院盖章);
4.外伤患者应附有详细的伤情描述(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5.医院等级证明(如果医院已经进入全国联网结算平台,则不需要提供此证明);
6.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一般情况下,患者出院后会去医疗医院的病案室复印一份自己完整的住院记录,上面有第二条所列的全部信息。由于人工报销,医保管理人员需要通过患者的完整病历来审核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