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条件+手续
(一)基本条件
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的,可随时申请夫妻落户(包括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区县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不受结婚年龄和年龄限制。
(二)申请程序
1.被信任人和被信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结婚证;
3.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关系材料(限随迁子女且户籍未反映亲子关系);
(2)界定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件或协议(限于再婚及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投靠);
(3)未婚声明(仅适用于随迁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
(4)经济无房声明及承诺(限单位、区县人才、社区集体户)。
(三)验收程序和时限
由当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形式正当,一次办妥准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