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动车上牌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处理条件
1.申请登记新号牌(黄蓝)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目录》。
2.申请人必须是婺城区户籍居民或持有有效的婺城区居住证
;蓝色号牌没有居住证要求。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黄色号牌登记:
(一)申请人与身份证比对不一致的;
(2)未满16周岁的;
(三)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
(4)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者(马尾区限罗星街道、马尾镇)
(五)电动自行车已经以其名义登记的;
(6)申请人或同一户籍的其他人已获得追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