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相关业务
(一)接收毕业生档案
1。一、确认档案是否到达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或网上查询(网址为www.gxrcdl.com“中国广西人才市场档案网”)。
2.确认到档后,将拍照相关材料发送至我中心邮箱,包括:桂林市老五区户口本(临桂区户籍的人事档案由临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
3.打电话查询是否通过,然后登录www.gxrcdl.com/order_login.html,档案在线申报填表,完成个人信息的填写,保存成功。根据文件规定,毕业生报名期限为两年(两年内申请有效)。
(二)接收非应届毕业生档案公共人才机构、企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档案需转入我中心的:
1.照片相关材料发送至我中心邮箱,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本人手写委托书(如需证明原件,请附上邮寄地址)。
2.审核通过后,我单位将按要求寄送《档案接收函》原件或电子函件。
3.凭档案受理函到原备案机构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剩下的过程同上。请确认文件已经从原备案机构寄出2周后,再检查是否到达。
(三)文件转出
1。档案在本中心的外来务工人员如需调入外省,可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档案网”,注册登录,上传本人身份证、档案调入函(人才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和有档案管理权的国有企业出具)及本人手写照片的调入申请表。我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每周四通过保密渠道邮寄档案。
2.调入广西的,可以直接向调入地的人才机构申请函转,人才机构会在线发送电子函。
(四)开具档案证明流动人员需要开具与人事档案记录相关的证明时,应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档案网”申请开具相关证明(如需开具证明原件,请附上邮寄地址)。
(五)户籍管理根据文件规定,我中心不再受理挂靠户口,如户口需在我中心迁出:
1.户口迁出广西。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是否愿意接收。如果有,拍照的相关材料会发到我中心邮箱。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转户口申请表(本人书写,如需证明原件,请附上邮寄地址),户口本审核通过后寄出。搬家后把新户口本拍下来发到我中心邮箱。
2.户口迁出到广西以外。请先询问移民地是否同意接受电子文件。如果有,拍照的相关材料会发到我中心邮箱。相关材料包括: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身份证、转出户口申请表(本人书写)。如需原件,请持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原件到我中心三楼,然后到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迁出。
电话:0773-2823602,2823121电子邮件:8071008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