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理和时间
1。采取政府扶持、企业为主的工作原则。
包车返乡农民工的思路是优先保证本地区、本市、本省以及其他疫情较少地区的农民工回来本地区工作。组织包机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底(暂定)。
2。包机费用补贴标准
省内外农民工包车费用由企业和区管委会承担。进城农民工交通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协商解决。
二。工作方案
1。城市中的农民工转移
区交通局负责与市交通局对接,动员社会车辆平台积极参与返乡农民工务工工作,为返乡农民工发放车辆通行证,畅通农民工跨区域流动渠道,优先保障本区域返乡农民工交通需求。
2。省内农民工转移
如需包车接送农民工返岗,由区交通局与市交通局对接,市交通局统筹安排承运公司对接。包机费根据用工企业与承运公司的包机协议确定。
3。向省外转移移徙工人
1.企业组织包车。复工在福州企业复工平台备案后,企业向区总部申请包车,并在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一)对于自营包车企业,由高新区交通局发放班车通行证。包车费用由企业先行垫付,相关企业完成接送工作后,由区人社局报请区财政财政局按照包车协议费用的50%给予相关企业补贴。
(2)需要政府协助安排车辆的,由区交通局统筹安排承运公司对接,发放通行证接送车辆。包车费用由企业先行垫付,相关企业完成接送服务后,由区人社局上报区财政财政局按照包车协议费用的50%对相关企业进行补贴。
2.劳务输出地政府劳务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包车(含铁路客车)。劳务输出地政府劳务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报区指挥部批准。
(1)自包劳务输出地政府劳务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区交通局审核车辆补贴标准,发放接送车辆通行证。包车费用由劳务输出地政府劳务办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预付。接送服务结束后,由区人社局报区财政财政局按核定标准的50%给予劳务服务所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
(2)需要政府协助安排车辆的,由区交通局统筹安排承运公司对接,负责审核车辆补贴标准,发放接送车辆通行证。包车费用由劳务输出地政府劳务办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预付。接送服务结束后,由区人社局报区财政财政局按核定标准的50%给予劳务服务所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
三。工作保障
1.新区肺炎应急指挥部增设了企业复工工作组,由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四级调研员熊国华任组长,区人社局局长谢振东、区交通局局长唐博文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经发局四级科员王少伟、区商务局副局长余佳颖、区教体局副局长林东辉、区教体局管理服务中心科员张远方
2.交通防疫保障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安排交通专员,做好岗前培训。运输专员负责运输前的体温检测,运输后的口罩发放和车辆防疫消毒,及时为转岗工人办理人身意外险,为复工农民工进行病毒核酸检测,确保其安全。
3.相关补贴资金列入同级就业补贴资金的就业服务项目,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支持。
gt gt下载《复工企业章程申请表》、《输出地劳务服务机构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章程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