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保险缴费流程
南京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失业保险。
1.城镇职工社保业务通常由企业统一办理。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灵活就业参保缴费方式
(一)预存预扣税款
每月25日至28日,由缴费银行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卡中自动代扣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确保在此期间使用缴费卡(存款充足)进行扣款。缴费银行会按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代扣代缴,存款不足会中断部分险种的缴费。
(二)实时支付
1。银行柜台实时支付
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于每月1日至24日,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在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南京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柜台缴纳社会保险费,款项实时到账。
2。通过移动客户端支付
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1日0时至24日18时可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自助缴费。(每月24日18: 00至月末,自助缴费功能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