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租房申请人分三批,不同申请人申请方式不同,具体如下:
1。新就业的无房工人和流动工人
本人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代其职工向县住建局申请。
2。城市户籍家庭
向县住建局申请。
扩展信息:县住建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将审核对象纳入长沙县住房保障范围。同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配租,并签订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因房源不足或其他原因无法即时配租的,将申请对象自动列入配租轮候名单,然后按照审批的时间顺序进行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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