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莞市委党校(东莞行政学院、东莞社会主义学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3名。详见中共东莞市委党校(东莞行政学院、东莞社会主义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名单(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3.对党校教学科研工作感兴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
4.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要求(详见2022年广东省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果你的专业没有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以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报考。你所学专业的必修课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主干课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你所学专业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高校出具的课程对比等材料。只有被招考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才能报考。
5.年龄要求:研究生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教授(副高)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
(二)被行政开除未满5年或者受到其他行政处分的;
(3)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处分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就业的情形。
二。报酬和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编制。试用期内和正式录用后,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相应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可纳入“东莞市百名博士人才计划”,享受最高100万元的“百名博士人才”资助。
三。注册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5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发表的论文或理论文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到我校(学院)邮箱dgdxbgs@d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和附件中注明"招聘职位代码+姓名",如
(3)注册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申请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仍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资格预审
我校(院)将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收到的申请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资格初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
四。能力测试
(一)考试规则
1.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试讲)和科研能力综合评价的方式。其中,硕士研究生考生需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不需要参加笔试,根据科研能力综合评价进入面试(试讲)。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 ×80%+科研成果评价成绩。综合得分作为最终选择候选人的依据。
2.笔试时间2.5小时,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合格者中,按1: 3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人选。
3.面试时间6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试讲时间45分钟,提问时间15分钟。面试(试讲)成绩按100分制计算,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科研能力综合评价主要是对申请人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和报纸理论文章进行评价(评分标准见附件2)。最高分为20分,超过20分的将计为最高分。
(二)考试程序
1.笔试。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市委党校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离开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中共东莞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试讲)前一天。我校(学院)将组织进入面试(试讲)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进入面试(试讲)。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试讲)。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发表的论文或理论文章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面试(试讲)。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布。由现场试讲和提问两部分组成。面试(试讲)成绩现场书面通知。
4.结果公布了。面试(试讲)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东莞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身体检查
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试讲)成绩顺序确定名次。
我校(院)将安排专人陪同拟录用人员到东莞市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确认后主动放弃体检资格者,拟聘用岗位空空缺,不予递补。
(2)调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院〔2010〕276号)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宣传和就业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校委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学院)按有关规定报批,办理相关聘用、招生手续。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予递补。
七。相关问题说明
(1)申请人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不予录用。
(2)报考人员应符合发布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必须对合格考生的学历、学位、职称进行认定和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可追究法律责任。
(3)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第一年是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对于招聘事项、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请登录中共(http://dx.dg.gov.cn/)东莞市委党校网站查询。
(五)本招聘公告由我校(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9-88987777,黄小姐。
附件1:中共东莞市委党校(东莞行政学院、东莞社会主义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名单。文件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文档
附件3:科研成果评价标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