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学校什么时候开学

南京条约的影响2022-08-16  16

2022年梅州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

来源:梅州发布

根据公布的历年时间,梅州市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将于2月14日 开学。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市疫情防控办公室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近日发布了《梅州市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指南》。

节选自《梅州市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指引》如下

为做好我市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时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坚持错峰返校原则,科学制定开学计划。

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参照已公布的年度校历时间,按照“错峰开学”的原则,制定春季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全校教职工和学生(教职工包括: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助教、门卫、保安、寄宿生、食堂从业人员、校车司机、学校外包服务机构等工作人员、 以下简称“师生”)根据疫情防控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梅各院校和职业(含技工)院校自行决定返校开学时间,并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他们坚持“错峰”原则,有序安排学生分批返校。即日起,除中高风险区外,建议尚未回梅的师生尽快回梅,同时做好自我居家健康监测,确保学校平稳有序开学。

二。全面实施人员检查,实施分类健康管理。

全面梳理开学前14天师生的运动轨迹,摸清是否有与疫区工作人员的接触史,全面覆盖和掌握外省市师生回梅情况,及时动态更新“五本账本”,提前告知返校政策要求,组织填写2022年春季版健康申报卡, 从而切实掌握师生(特别是大一新生和新入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实施教职工分类健康管理。

(1) 严格执行中高风险区域师生延迟返校原则,学校组织学生在线授课,待区域内风险降至低风险后方可返校。

寒假未出梅的师生,提倡开学前做核酸检测。高校可要求师生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校。到学校后,可根据当地控制要求分批进行核酸检测。

对于被发现患有传染病(如流行性感冒、急性肺结核等)的师生。)经健康申报或晨午检或体检,未返校者暂缓返校,已返校者请假隔离治疗。经系统治疗,无传染性,证明复课证明,返校(班)。

三。重视全员防疫培训,严格组织应急演练。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大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的要求,利用信息技术向全体师生特别是校领导、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做好与当地社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衔接,在卫生健康副院长的指导下,开展多场景、全流程、实战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四。准备充足的防控物资,深入开展环境整治。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控物资的存放工作。,特别要重视洗手设施的维修和完善,达到每40-45人配备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的洗手槽的要求。建议每个教室配备1-2瓶洗手消毒液,及时补充。开学前,要对教室、课桌椅、公共教学设备、门把手、食堂、宿舍、厕所、垃圾侧楼、电梯、校车、卫生观察区和临时观察区等重点场所(区域)的卫生进行全面消毒和整改。

第五,加强卫生宣传教育,上好返校第一课。

将健康安全知识教育列为学期第一课的主要内容,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校园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倡导科学防控。教育引导师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真正履行作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执行早中晚巡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学校每天都会在班级进行上午和下午(晚上)的查体,检查本班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每天在进出校门前(住校生早上起床、午睡、晚睡),教职工会检查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学校汇总后上报当地教育部门。返校14天后密切关注师生健康状况,提倡在室内戴口罩。如有任何疑似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咽痛、结膜炎、肌肉酸痛、腹泻等)。)和发现异常情况,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七。严格进行快递消毒,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

严禁国际快递、跨境邮件进入校园。国内快递要集中放置,落实消毒措施,推广无接触验视。进入校园的人,每次进入都会被检查,凭有效的学校证明进入学校。不允许校外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所有进入校园的学生都要扫码、打卡、量体温、戴口罩、登记。如果进入校园的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八。提前做好线上教案。

学校要在总结以往网络教学经验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前制定网络教学计划,保证线上线下教学方式随时变化,保证学校教学与学生学习的无缝衔接。同时,对因疫情原因暂时不能返校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指导。

九。逐项落实对标表,加强学校开学监督检查。

县(市、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要在开学前和开学初,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疫情防控、学校准备、校园安全等工作进行逐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工作清单(另发)逐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开学前防控工作到位。

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将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督查将在全市通报。

校外培训机构、托儿所(幼儿园)机构、托管机构参照《指引》实施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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