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投靠继父落户北京办理指南(条件+流程)
子女随继父来京定居指南
接受条件
(1)继父必须与生母结婚三年以上;
(2)申请人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生母必须照顾三年以上;
(3)只有一个孩子可以投靠继父;
(4)继父身边无子女。包括:①从不生育或收养子女;(2)继父与生母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判对方抚养三年以上的;
(5)进入继母家的条件,参照进入继父家的条件办理。
处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向继父居住地派出所申请。继父居住地所在的分局(县)局设立了户政大厅的,必须向户政大厅提出申请,由分局(县)局审核,市局批准。
需提供的文件[/S2/]
(1)入户申请表(申请人母亲和继父同时签字);
(2)申请人及其母亲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申请人母亲提出的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时间以法院判决生效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日期为准);
(4)继父与母亲的结婚证;
(5)继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房屋证明(指属于申请人生母或继父的合法房屋);
(7)继父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继父生育子女的证明;
(八)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