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联络条件
1.在广州市助产机构出生(包括顺路分娩并由助产机构处理的新生儿);
2.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国内户籍,双方民族成分相同,婴儿随广州户籍的父母家庭落户广州;
3.符合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在广州参保;
4.出生次日起90天内申请联络处。
宝宝可以共同做哪些事?
1.在家进行新生儿登记
2.新生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3.新生儿社会保障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