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

加碘食盐2022-08-16  10

南京住房公积金启动跨缴存机构逐月还贷业务

为进一步方便已缴存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满足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缴存机构职工家庭的还款需求,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推出自2021年1月4日起每月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

委托跨住房公积金机构按月还公贷意味着什么?

跨机构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还公贷款,是指在南京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与公积金缴存中心签订互联委托按月还款协议,委托缴存中心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每月款项,用于冲抵本人或配偶在省中心公积金贷款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业务。

2021年,南京中心将推出跨缴存机构互联业务还贷业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将这些业务拓展到南京其他公积金缴存机构,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丰富、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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