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1.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是指已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新车主住所地不在原注册地辖区的,向车辆原注册地或者新车主住所地车管所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
2.适用于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即“非营运”、“营运转非营运”、“出租转非营运”、“预约转出租转非营运”四种类型的小微型客车。
3.适用于试点城市之间的二手车交易登记。全国共有218个试点城市(具体名单附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二手车转入地或转出地不属于试点城市的,仍需按现行跨辖区转移登记业务流程办理。买卖双方需要在车辆注册地办理交易和转移登记业务,需要提取纸质档案,然后在30日内到转入地办理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