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办理档案转移需要多久?
无锡文件传输时间详情:
员工档案
用人单位采取互联网等异地方式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失业者的档案
登记失业人员档案按规定由市(县)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户籍所在地(非本地户籍为居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保管。
1.首次登记失业人员,其个人档案由原档案保管单位移交至户籍所在地(非本地户籍为居住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2.由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其个人档案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移交给办理终止登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再移交给户籍所在地(非本地户籍为居住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3.用人单位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后,应当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30日内,持就业登记、调档等相关材料到档案保管机构提取登记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
4.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或者被其他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的用人单位聘用的,其个人档案可以委托就业登记所在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代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