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减少个人所得税

冯世宽2022-08-16  35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汇总(住房贷款+减除费用)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汇总

问: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扣除。怎么才能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提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房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利息抵扣。在实践中,纳税人可以咨询他们所借款的银行。

问:什么样的收入来自中国?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令第707号)规定:“第三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服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地产和其他财产或者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问: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基本费用扣除标准是多少,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为提前向人民群众释放改革红利,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对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5000元/月扣除,适用新的税率表;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者取得的2018年第四季度生产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执行费用扣除。

问:个人转让自有住房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所得,是否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有效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77号公告):为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公布继续有效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文件目录。

附:个人所得税继续有效优惠政策有关文件目录2《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2。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个人转让自有住房五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所得。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20631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