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二手车过户流程及费用
★办理流程★
链接1: 已接受
办理内容:审核提交的材料
审批标准:已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到注册地车管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处理车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办理时限:现场受理
结果: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链接2: 完成
办理内容:存放行驶证、收回号牌并销毁、向机动车所有人移交机动车档案和登记证书、发放有效期为30日的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号牌。
审批标准:符合法定标准。
办理时限:立即办理。
结果:行驶证收缴,号牌收回销毁,机动车档案和登记证书移交机动车所有人,发放有效期为30日的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号牌。
★手续费★
费用名称:许可费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4]2831号;鲁家费[2005]53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收费标准: 100元/副汽车号牌(反光);三轮车牌40元/副;低速货车号牌40元/副;摩托车号牌(反光)35元/面;拖车号牌(反光)50元/面;临时行驶证号牌(卡)5元/张;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证;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